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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亚动态>华亚资讯 关于规范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华亚-新金山财务)



关于规范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

 

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财务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山公司”)是福建华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亚集团”)控股子公司。现根据2023年8月6日新金山公司过半股东表决通过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内容,特告知如下,请新金山公司财务部及相关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一、为了规范股东和新金山公司的借贷行为,新金山公司做了如下财务管理规定:

1)自2023年7月3日起,华亚集团所有股东向新金山公司的所有借款,需经华亚集团董事会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支。未经华亚集团董事会书面同意的借款而擅自借支,属于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华亚集团和新金山公司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向司法机关提起追究违反此规定的股东及相关财务人员的刑事责任。

2)自2023年7月3日起,新金山公司对外的所有借款行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须经华亚集团董事会书面审批同意后,方可借支;未经华亚集团董事会书面同意的借款而擅自借支,属于擅自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涉嫌犯罪的,华亚集团和新金山公司将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向司法机关提起追究违反此规定的股东及相关财务人员的刑事责任。

二、鉴于新金山公司被林建国、林友、郑志杰等人所侵占给华亚集团和新金山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因此,新金山公司股东会经研究决定,新金山公司对外提起的任何一项诉讼,须经新金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提起;未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任何人不能代表新金山公司提起诉讼;对已经提起的诉讼,新金山公司将全部做出撤诉处理。另,自2023年7月3日起,对未经新金山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诉讼,新金山公司均不予认可,相关律师费和诉讼费等属违法的非经营性支出,新金山公司都不予认可。

如相关人员不依照本通知的事项执行,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通知。

 

                                  福建华亚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7日

 

 

 

 

 

主题:通知

主送: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财务部

存:福建华亚集团有限公司、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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